11月8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召开商标行政案件繁简分流发布会。南都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自开展繁简分流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商标行政案件审理周期已缩短至37天,实现“简程序不减权利,提速度不降质效”。
据了解,《商标法》颁布至今,我国有效商标注册数量已超过4000万。在商标品牌价值和社会效益不断凸显的同时,商标恶意注册、大量囤积的不良现象亦随之出现。
截至2021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的商标行政案件已高达1.8万余件,占法院收案总量的60%以上、一审收案量的80%以上,年均增长率约25%,特别是商标申请驳回复审案件就已达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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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推进行政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的意见》明确,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商标授权确权类行政案件可以作为简单案件审理。
面对商标行政案件数量攀升的现状、此类案件自身的特殊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繁简分流改革的总体方向,2021年8月1日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展商标行政案件繁简分流试点工作,一年多来取得诸多进展。
一方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通过细化繁简分流标准、简化简单案件审理流程,推动可作为简单案件审理的普通商标行政案件实现快审快结,打击恶意注册等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申请,从源头预防“止于未发”。
目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的商标行政案件已基本可实现审判事务性工作前置到诉前阶段完成。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当事人就案件情况填写《案件要素表》并反馈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案件比例已近80%,其中原告有律师代理的案件反馈比例更高,基本均能按要求在时限内反馈。商标驳回复审案件经繁简分流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2978件,简易程序适用率已达21.23%。简易程序在商标行政案件中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生根发芽”。
另一方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试行“撤回重评”程序及诉前和解程序,狠抓前端化解“止于未讼”,通过多元解纷提升商标行政案件简易程序和诉前化解程序的适用率,减少恶意注册商标和长期闲置商标对正常商标获准注册的阻碍,遏制滥用注册商标专用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构建并运行“撤回重评”程序的六个月内,已有134件案件以诉前撤回起诉材料的方式结案,有53件案件在诉中化解,通过特邀调解员在诉前化解案件有45件。
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预计,以2023年商标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收案数为基数,全年可能将有600余件案件于诉前化解、另有600件至1000余件案件于诉中化解。
此外,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还在审理流程做“简”法,实现“简案快审”再提速。自繁简分流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商标行政案件审理周期已大大缩短至37天实现“简程序不减权利,提速度不降质效”,切实将当事人诉权保障落到实处。
采写:南都记者黄莉玲